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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论研究

在完善监督体系中立足定位抓好落实

稿件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: 2024-10-31 09:33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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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《决定》提出,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。实践中,江苏省扬州市纪委监委围绕构建系统集成、协同高效监督体系,一体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,协助党委统筹谋划、督促抓好部署落实、构建完整监督闭环,推动各类监督力量整合、程序契合、工作融合。

  当好参谋员,协助党委扛牢主体责任。党章赋予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职责,必须不折不扣积极有效执行落实。协助将完善监督体系纳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、党建考核、改革要点以及责任清单内容,通过定期走访、听取汇报、调度指导等方式,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扛起主体责任,严负其责、严管所辖。协助开展政治生态评价,完善政治生态研判分析机制,科学评判各地各单位政治生态状况,做到横向比较看成效、纵向比较看变化。协助建立调研谈话监督机制,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“一把手”监督谈话,全面把握谈话对象在制度执行、秉公用权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真实情况,指出问题、讲清责任、明确要求,推动“关键少数”更好发挥监督体系支点作用。

  当好引导员,带动各方夯实监管职责。监督体系是由各类监督主体、多种监督方式构成的有机整体,必须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的贯通协调机制,引领带动各类监督各尽其责、协调联动。把完善监督体系作为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重要抓手,明确监督重点、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,跟进监督、跟踪问效,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。加强各类监督贯通协调,明确问题线索移送、信息互联互通、协同监督检查、监督成果共用等沟通机制,指导各监督主体找准自身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承担的使命任务,进一步将其细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。

  当好监督员,推进专责监督提质增效。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建设,持续推进纪律监督、监察监督、派驻监督、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,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。完善“四项监督”贯通协调机制,紧盯重点领域、关键环节,健全“室组”联动监督、“组组”协同监督、“室组地”联合办案机制,推动从个案清除、重点惩治向系统整治、全域治理提升转变。做实基层监督,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,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,在联动监督基础上用好片区协作机制,着力打通基层监督“神经末梢”。

  当好保障员,确保监督体系高效运行。监督体系能不能发挥作用,关键在于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有力、责任落实是否严格到位、保障措施是否周密完备。进一步优化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,加强配合协同、信息沟通和监督联动,在更大范围、更宽领域汇聚监督合力。搭建巡察综合监督平台,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,推动监督、整改、治理有机贯通。加强信息技术支撑,开发建设监督信息溯源管理平台,汇聚各单位领导干部基本情况、履行主体责任情况、专责监督情况、贯通协调监督情况,充分运用数字技术进行数据归档,让散落在各监督主体的数据信息“串起来”,通过数据比对、深度挖掘和关联分析,为更好履行监督职责提供坚实支撑。(张宏伟 作者系江苏省扬州市委常委,市纪委书记、监委代主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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